怎么开具免税农产品-湖北磷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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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入试点的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税务部门要指导其正确使用、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

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应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诚心为您解答,希望给予【好评】,感谢~)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3.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和提供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征收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取得免税企业开具的农产品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特殊情况下可以: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但可以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方可以凭抵扣联抵扣进项税额?

2、农民合作社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可以按照适用税率(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所以,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准予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

对纳入试点的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税务部门要指导其正确使用、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

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应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1号)首先如果购买的不是免税农产品要想抵扣进项税必须要有进项税票而且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然而免税农产品的抵扣13%则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发票即可。

而且在采购的构成中非免税农产品的应交税额会流转到本环节,免税农产品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纳税,故在本环节不会承担上一环节的税赋,也就是白白扣除里13%的进项税!

免税农产品的范围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免的是增值税)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就是刚从地里刨出来,没有经过加工的)注: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