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农药化肥是否免所得税-湖北磷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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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农药、化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可以免增值税,这里给出依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税率为13%!
同时,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除列举的免征增值税项目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市场上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的行为属于销售伪冒产品罪,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安全?
一、销售伪假冒伪农药化肥罪的量刑标准销售伪劣质农药化肥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463条的规定,属于“销售伪败产品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销售伪造的农药化肥行为的量判标准销售伪造农药化肥的量判决标准为:销售伪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伪造化肥的,并罚金?
销售伪造、冒用伪劣化肥的并罚?
三、销售假冒农药化肥犯罪的量罚标准销售假冒伪劣的农药、化肥的量为违法销售的数量,超过量刑标准的部分,按照销售伪假化肥的数额进行处罚,并可以并处罚。
四、销售假农药化肥、假化肥行为量判标准的调整为了加强对销售伪农药、假肥料等行为的监管,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农药、肥料销售监督管理规定》,对销售伪伪劣化学品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规定:销售假劣农药、伪劣肥料、假农药、伪造化肥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五、销售假货、假农资行为的处罚标准对于销售假冒、伪造、假冒伪基、仿冒标志、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受到行政处罚。
六、销售虚假农药化肥等量的处罚标准:对于销售虚假、伪造农药、虚假化肥、虚假农药等量的,处以违法销售数量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并责令停业整顿?

七、销售其他伪劣、假冒产品、假产品的量判的标准在市场中销售其他销售伪级、假冒、仿造的伪劣产品,销售假伪农药的,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没收假冒伪产品、假冒农药、仿制化肥等量,并罚款、责令停营业整顿。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罪的量刑标准如下:(一)销售伪土肥料罪的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销售伪基肥料、伪基有机肥料、伪土肥料等伪劣肥料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只是对销售伪级肥料和伪基肥料行为的限制,并不代表将销售伪级的肥料和假基肥进行处罚。
因此,具体量刑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其中小型微利企业为20%这个不能从外观鉴别,在国家倡导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的政策引导下,一些低毒农药越来越占主要地位,对人的毒性影响也会越来越小,以至于忽略不计?
下面提供一些方便可行了降低农药残留的方法!

方法一、清水浸泡洗涤法:一般先用清水冲冼掉表面污物,剔除可见有污渍的部分,然后用清水盖过果菜部分5厘米左右,流动水浸泡不少于30分钟。
必要时可加入果蔬洗剂之类的清洗剂,增加农药的溶出!

如此清洗浸泡2-3次,基本上可清除绝大部分残留的农药成分。

方法之二、碱水浸泡清洗法:大多数有机磷类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可迅速分解,所以用碱水浸泡的方法是去除蔬菜水果残留农药污染的有效方法之一。
一般在500毫升清水中加入食用碱5-10克配制成碱水,将初步冲洗后的果蔬置入碱水中,根据菜量多少配足碱水,浸泡5-1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果蔬,重复洗涤3次左右效果更好。
方法之三、加热烹饪法:由于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会随着温度升高而加快分解,所以对一些其他方法难以处理的果蔬可通过加热法除去部分残留农药!

一般将清洗后的果蔬放置于沸水中2-5分钟后立即捞出,然后用清水洗1-2遍后置于锅中烹饪成菜肴。
方法四、清洗去皮法:对于带皮的果蔬,如苹果、梨子、狲猴桃、黄瓜、胡萝卜、冬瓜、南瓜、茄子、萝卜、西红柿等等,残留的农药的外表可以用锐器削去皮层,食用肉质部分,既可口又安全;
方法五、储存保管法:某些农药在存放过程中会随着时间缓慢地分解为对人体无害的物质;
所以有条件时,将某些适合于储存保管的果品购回存放一段时间(10-15天左右)!
食用前再清洗并去皮,效果会更好在农药上班的人,因长时间在那样的环境里,空气中祢漫着大量的农药气体使人长时间的吸入可造成头晕,恶心,头痛,浑身无力等.故意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假种子,或者故意销售假的、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故意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所谓“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1般是指因使用伪劣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农田绝收、减产、牲畜死亡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处罚作了以下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