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肥料免征增值税-湖北磷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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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下列各项的增值税免征: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4.古旧图书。
5.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免征增值税和免征所得税是不一样的,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免增值税不一定会免征所得税,这得看企业是否符合免征所得税的条件。
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

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
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1、如果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的范围的,则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2、除以上以外,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即为不含税销售额,无需计算增值税!
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

尿素产品在2006年度内也免征增值税。